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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2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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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事兒自然是背著呂萍的。

是方萍臨走前,偷偷拽著方洋跟他說,“你後媽沒良心,這是想要分財產了。你爸再不仁義,他們也不能這麽幹,你去把你姑父的要求告訴你爸吧。要錢還是要自由,總給他個選擇?”

方洋就偷偷找了他爸的律師,把事兒說了。

好在股權是方海東婚前財產,雖然沒有公證,可這部分財產自從十幾年前秦氏組建財團後,方海東手中的股權就沒有變動過,屬於比較容易舉證的婚前財產,跟呂萍實際上是一點關系都沒有,再說,方海東又是實際持股人。

所以,方海東的股權轉移,也並不需要跟呂萍報備,他直接讓律師找上了門來。

這個條件雖然看樣子是當時秦振在倉促間提出的,實際上,便是秦烈陽,都在見面之前想好了諸多對策,這個條件,是經過了深思熟慮。一方面讓方海東受到懲罰,另一方面則保全了方洋和方偉兩個小輩——這是秦振的原則,他畢竟是做長輩的。

這個合同一簽,日後方家在秦氏的權重將被削弱,方海東入獄,代言人換成方洋,方偉和呂萍則對秦氏再沒有任何關聯。這麽看,秦振和秦烈陽倒也覺得不錯,方洋為人正直,由他來代表方家,秦氏會安定很多。

而同樣,這7.5%的股權,對於秦家來說,除了代表一大筆財產外,更有不容小覷的好處。這樣秦家對秦氏的占股總和就達到了58.5%,這樣看雖然沒有太大的變動。可是對於秦烈陽卻不一樣,當時公正的遺囑是他繼承父親手中的41%股份,這次股權變更,他手中的股份就到了48.5%。雖然依舊不過半,但顯然,被人操控的可能性要小上很多。再說,秦烈陽運作的空間也大了許多。

兩家各有所圖,股權轉讓協議很快簽字,至於股權變更需要全體股東簽字等一系列手續,則很快辦理妥當。時間一步步往前推,方海東的故意殺人案和QUEEN甲醛案很快審理,此時呂萍還蒙在鼓裏。

按照法條規定,故意殺人罪未遂,致人重傷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外加他還有名譽侵權行為。方海東最後定的罪名是五年。宣判的時候呂萍帶著方洋,方偉都在現場,結果一出來,她自己都不相信。

方海東受審的時候一直面無表情,一直到宣判了,整個人才激動起來。一個勁兒地沖著法官說謝謝,連看呂萍他們一眼都沒有就被帶走了。

呂萍倒也沒註意,畢竟受了那麽大的磨難,方海東冷淡點也是正常的,她則是興奮地沖著方偉說,“才五年,才五年啊。”她倒是很高興,畢竟還有緩刑一說,最多可以減去一半,也就是說,沒有答應秦家的條件,方海東也能兩年多出來!

方偉也蒙在鼓裏,只覺得這事兒怎麽這麽容易,他心裏有那麽一咯噔,可惜閃過的太快了,再說誰也想不到,他爸能在監獄裏,直接就把股權給轉讓了。

母子倆很是高興的回了家,唯有方洋看他們就跟看傻子似得。一邊打了電話給搬家公司,說自己一個小時內到位。一邊打了電話給秦璐,“判了,五年,放心吧,我都會處理好,你爸那邊我搞定。”

如今方海東和呂萍住的這個別墅,是在他們結婚後買的,這已經是搬了好幾次的地方了。沒結婚前,方海東則帶著方洋住在過去的老房子裏,他媽就是在那裏去世的。那房子裏面都是他媽的東西,是他央求他爸把房子給他的,反正他們家房產也多,他就時不時過去看看,偶爾還在那兒住一晚上,只是一直不能常住。

如今,都已經撕破了臉,方洋自然不用再跟呂萍和方偉混在一起了。他到家的時候,搬家隊已經到了,方偉正呵斥著,“沒有人要搬家,趕快走,再不走我打投訴,讓保安哄你們!”

為首的老大挺高大壯的一個漢子,氣得不得了,卻又不好動手,只能在那兒忍著,正在給他撥手機。他一到,漢子就站了起來,“先生,是你要搬家吧?”

方洋就說,“是我是我,東西都在二樓,你們跟我進來就行了。”

他這一說話,方偉不敢置信的問他,“你要搬走?”

方洋就說,“對,搬出去。”

說著,方洋就招呼了搬家工人上去,方家的別墅買在了郊區,所以比秦家的地方還大些,他一個人就占了三間房,臥室,書房外加一個陳列室,是他收藏的小東西。平日裏呂萍又不可能進他的屋,所以誰都不知道他早就打包好了,等著往外搬,才知道人家這是早有準備。

呂萍也不願意搭理他,只是樣子總要做做,拉著他袖子問,“你爸爸不在,你搬出去了,這是對我不滿嗎?再說,你一個大男孩,出去住沒人照顧,這怎麽成?”

方洋還哄了哄他,“我就是這麽大沒自己住過,好奇。沒事,有空我回來看您。”

呂萍和方偉就表面不舍心裏暗爽地把人給送走了。

當庭審判的,還有黎耀和徐蒙蒙等一幹人。徐蒙蒙是典型的新聞詐騙,不過並非是報社主使的,所以只是吊銷了涉案記者的新聞記者證,並列入不良從業記錄,也就是說,她直接就可以放出來,但是工作是沒了。

至於黎耀,他與上司劉誠,還有報社人員宋宏離等一起,構成了對QUEEN的名譽侵權,捏造並散布虛偽事實,損害QUEEN的商業信譽、商品聲譽。黎耀被判了一年,宋宏離也被擼了下來,至於劉誠還有他的親戚劉二,因為參與了故意殺人案,所以判得比較多。

無論是方海東,還是黎耀,都沒有提出上訴。

當天開庭的時候,秦烈陽是不建議黎夜去現場的。不是怕黎夜心軟想要饒了黎耀,黎夜不是這樣不分輕重的人,是怕他看到自己一手養大的親弟弟,變成這副模樣他心裏難受。可是黎夜想了想,終究是跟了去的。

與方海東的平靜不同,黎耀出來的時候,樣子簡直駭人。他整個人都浮腫起來,原本高大健碩的身體,如今看起來沈重而又累贅。他走出的每一步,看著都跟挪動一樣。而當看到他的面目,你會發現,他的眼神都是渾濁的,那個不可一世的天之驕子不見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個頹廢的年輕人。

不同於徐蒙蒙在找到黎夜和秦烈陽後,還知道狠狠地瞪他們一眼,黎耀幹脆都沒往後面看,他就那麽跟傻了一樣,別人問他什麽他回答什麽,承認的也幹脆利落,很快就結束了。

當然這事兒遠遠沒結束,很快黎夜就知道,徐蒙蒙出了看守所第一件事,就是提出了跟黎耀的離婚。只是黎耀並沒有答應。

黎夜去監獄看望黎耀的時候,正巧徐蒙蒙也去了。他下了車就聽見徐蒙蒙打電話,應該是給她的父母的,“他不同意,說什麽都不同意。不可能,我怎麽可能跟他接著過,他都已經坐牢了,還有什麽出路。再說,我這樣,還不都是他家裏人害的,不是他家裏人,好好的一個大學生,財經記者啊,弄得現在連工作都沒了。我不但要離,我還得讓他凈身出戶!”

秦烈陽聽了就忍不住的皺眉,那套房子,可是黎夜用命換來的。黎夜也眉頭緊皺,只是沒上前去跟徐蒙蒙打招呼,實在是不願意跟她接觸。

秦烈陽不是直系親屬,所以不能和黎夜一起進去。見到黎耀的只有黎夜一個人,黎耀剛剛回去又被叫出來,顯然有些不耐煩,尤其是等他看到是黎夜的時候,整個人就堆在椅子裏,沖著黎夜就一句話,“過來看看滿意了?我這樣你很爽了?”

黎耀顯然對他有很多不滿,最大的不滿就是,黎夜為什麽不幫他?那個人是秦烈陽,當初在他家住的時候,秦烈陽就是黎夜身旁的一只狗,黎夜說什麽他都聽,黎夜明明有能力,為什麽不幫他?

“對,你把我養大,我沒良心我對不起你,當時你出事兒我不給你治!我還找秦烈陽的麻煩!我傻!可黎夜,是你讓我無憂無慮長大的啊,小時候爸媽去世,是你說我什麽都不用擔心,好好學習就行了啊。為什麽我按著做了,你反而翻臉不認人了呢?對,我是跟你要錢買房裝修,你可以不給的啊,你三十歲的人了,難不成不知道什麽是底線嗎?你為什麽不拒絕?為什麽要勉強?”

黎夜從沒有哪一天有這麽後悔,當初沒有讓黎耀輟學,跟著自己一起幹。那樣,他還可以得到個一個好兄弟。

只是沒等他憤然站起,黎耀麻木的臉上,終於有了表情。他開始嚎啕大哭起來,他叫了起來,“為什麽啊,你為什麽不好好要求我,你為什麽要慣著我,你為什麽不讓我也幹活,不讓我也跟著你掙錢!為什麽要把我養成這個樣子,為什麽要把我變得這麽失敗?我付出了那麽多,可我什麽都沒得到!別人家不都是家長買房子嗎?別人家不都是家長一切都準備好了嗎?我只是想要正常生活,結婚生子,為什麽就我不行?為什麽是我失去父母?為什麽別人有的,我得到就那麽費勁?為什麽偏偏我的人生這麽苦?為什麽?為什麽!”

他哭的涕淚直流,黎夜開始是有些觸動,可隨著他說得越多,表情又漸漸地平覆下來。對,為什麽?他曾經也是這麽問自己的,為什麽這麽努力,都養不好一個弟弟?他躺在醫院裏怪自己,沒有教育好一個孩子,甚至,當秦振來問他的時候,他都不敢想象自己再教育一個孩子的情景,他沒有自信。

可如今,隨著黎耀的抱怨,黎夜第一次釋懷了。

原來,黎耀怨恨的不僅僅是他,還有早已逝去的父母?黎耀已經在訴說他在學校裏的窮困和自卑,黎夜只覺得悲涼。他為黎耀做的也許太多,可同樣,黎耀想要的也太多了。他們是什麽條件?怎麽可能跟人家一樣,殺了他他也做不到!他從來沒發現,原來黎耀從小是這麽想的。他一直以為,他很乖的在讀書。

探望時間很快過去,黎耀被帶走時還是一副問天問地的模樣。黎夜坐在原地好一會兒,久到下一位探望者都進來了,才慢慢起了身。

出門就碰上等在外面的秦烈陽,秦烈陽一臉緊張,“他沒說什麽不好聽的吧。”

黎夜笑笑,有些疲倦但有些輕松的笑,“沒,說了些心裏話,難得聽到,聽完後松快很多,也想開了點。走吧!”

秦烈陽原本還想問問徐蒙蒙的事兒,不是關心黎耀,可畢竟那房子是黎夜的血汗錢買的,不過見他不提,也就不吭了。反正他不會讓黎夜吃了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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